如今想来,那应该也是她“借种”的手段之一。毕竟,我们在河神面前,拜完天地,就没羞没臊地入了
房。
那是我
但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逃离那个好赌的父亲和窝
的后妈。对我来说,温思妍是上辈子的事儿,早翻篇了。
许多年后,我跟我女儿坦白过这一段,她却似乎没大听进去,甚至极有可能曲解了我的意思。
出于本能,我觉得她在向我示威。可我不明白,既然不爱我,既然从
到尾都在骗我、利用我,现在还来同我说她的去
,有什么意义。
她。
我依稀还记得,那天是个周末,她没有课,我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山上的河神庙。
我拼命捍卫过我们的爱情,努力追赶过她的脚步,没脸没
地等过她回
,是她亲手毁了我们的承诺,我也没必要守着。
于是,我怄气地闭起眼睛,吐出那
蒿草,翻了个
,没有理她。
静默许久,船
晃了晃,温思妍躺到我
旁,我脑子里情不自禁地转过当初我们在河神庙过家家的画面。
我还是不说话,也不睁开眼睛看她。她又自讨没趣地在我
边躺了好长时间,才起
离开我的渔船。
不知
男人的感情,是不是大多都极其简单。或许,会有个别细腻的,但至少我不是。
因为初中毕业就没念过书,我当时的成人自考路走得很艰苦,考了三年才以
育特招生的
份进了海城最好的师范学院。四年书读下来,虽没读出什么名堂,离权势富贵仍旧很远,但留校当了
育老师,还算顺风顺水。
如今,我时常回忆起彼时和兰兰的初遇,完全是和温思妍不同的光景。
她在
旁轻轻唤着我,斩断了那段龌龊的回忆。
最开始,我只是觉得她很好看,我也觉得很多其他姑娘好看。我只是一个人打渔很孤独,我也在很多其它时候孤独。
“小花……”
想着这些,我刚要开口赶她走,却不想她居然告诉我:“我用这个孩子换了去城里检察院上班的机会。”
温思妍走后,我立誓一定要成为全海城最有权有势的男人,娶一个真正跟我相爱的女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子。
见我不说话,她附在我耳边哭哭啼啼地呢喃:“我真的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再也见不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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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我最初绝对是没有爱上她的。那第一眼,不过是后来回味出来的假象。
起初我
不乐意的。别人叫小李小王都没什么,可我姓花,叫小花,听起来女里女气的。但后来,慢慢的,我竟在爱上这只母狗的同时,爱上了这个称呼。
话说从
,我的新生,是从进城开始的。
而听见这个特别的称呼,我突然又记起,当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说叫我国财太土了,还是叫小花好听。
三更。明天番外结束,对隐藏剧情没兴趣的,可以直接
过。(因为不让我发免费,误订的小可爱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给你们返币子。)
她穿着素白的连衣裙,
着我拿野花编的花环和狗尾草编的戒指,
上随意地盖了一块我从大篷车里偷来的二人转红手绢,我俩对着河神像,一拜天地、二拜河神、夫妻对拜。
第花国财:回忆是场时间放的大火(2)